土地流转中的问题及建议

南宝敬
2021-04-22

土地流转中的问题及建议

县政协委员、佰窗门业南宝敬

近年来,我县土地流转步伐逐渐加快,适应了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和产业化进一步发展。但土地流转中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如何保护农民权益,维护流转市场平稳发展显得尤为重要。

一、土地流转中问题

(一)土地流转的政策法规和方式方法宣讲不到位。土地确权的意义多数百姓还未弄懂,简单的理解为又一次的承包发个证。对于老百姓关心的地包出去十几年二十几年后还是不是自己的等问题没有人敢打包票。更不用说土地承包经营权中的承包权和经营权二者之间的关系了。

(二)缺乏对农民思想上的宣传与引导。部分村民小农经济思想严重和恋土情结阻碍了土地的流转。错误的认为务工经商虽然收入高但不稳定风险大,宁可粗放型耕种也不流转,宁可撂荒也要守着“命根子”,还有农民朴素的认为不种几亩地就不是农民的“本分”,结果本可以连片的土地流转,却因为两三户农民的不情愿造成机械化耕种不能有效开展。

(三)流转行为不规范。一是多数百姓土地流转还存在着口头协议,未经管理部门备案公证,靠诚信来承包。二是签订的书面合同,多数内容不完整、不规范,双方没有明确责权利关系。特别是争议较大的流转前享有的各项国家补贴土地流转后补贴归谁的问题,法律法规即没有明确规定,各利益相关方也未在合同中约明,造成了以后不必要的矛盾和纠纷,影响土地流转后的生产经营活动。三是土地流转后承包方疏于管理、粗放经营和市场变化等原因,不能及时兑现农民租金,农民流转收益存在风险。

(四)缺乏流转管理。一是各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多数只负责合同的保管和备案,缺乏对格式合同的讲和解,多数百姓随波追流未能真实了解合同的文意。二是流转合同不规范,纠纷隐患多。如合同未明确说明流转的方式是转包还是入股,农民收益是租金还是入股分红。

(五)土地流转引起的纠纷解决机制不完善,难以保护农民合法权益。 目前普遍存在土地纠纷村组织难以调解,相关单位不愿解决,仲裁机构不愿用,法院解决成本高昂、时间漫长和执行困难的现象,农民的合法权益往往难以得到保护,有的矛盾激化,走上访之路,影响了农村社会稳定。

二、完善土地流转的几点建议

(一)镇、村干部要在土地流转宣传和引导方面有所作为,在农户中树立土地流转增产增收致富的典型,让农民的传统思想观念得到转变。通过让农户重新认识土地流转问题与确权问题,达到放心流转。让双方签订正规的流转合同,消除农户的顾虑,让农户自觉自愿参与土地流转工作,避免部分地区土地流转之后无法确保收益状况的发生,提高农村土地管理成效。

(二)完善保障机制,确保土地流转规范化。一是完善土地流转管理机构,以乡镇农业服务中心为基础,通过开展土地流转指导工作,规范流转手续,建立现代化的土地经营流转机制。二是研究相关原则和手续,并印制规范化、统一化的土地流转合同,鼓励和要求合同备案。三是组织实施宣讲土地政策,对百姓关心的问题和合同条款答疑释惑,这样能够很好的解决政策不明晰、流转不规范的问题。

(三)建立多元化解决机制。一是注重调解。树立镇、村两级组织的权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熟悉情况、了解症因和便于调节的优势,将一些矛盾和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避免纠纷的扩大和激化。二是鼓励用好仲裁制度,发挥其权威性、专业性、费用低和审理时间短的优势。三是健全诉讼解决机制,人民法院对于涉及土地流转的案件应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判决,优先执行,为农户省时间,省费用,保护好其流转的积极性。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