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乡村振兴战略中实施寨子镇文体广场建设的建议
县政协委员、寨子镇供水公司袁国强
党的十九大提出文化繁荣兴盛的总要求,作出了乡村振兴战略的总部署。乡村振兴要包括文化的振兴,文化繁荣兴盛应该包括乡村文化繁荣兴盛。
一、建设的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4号)要求,加强文体广场建设,与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综合性文化设施相配套,按照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建设选址适中、与地域条件相协调的文体广场。文体广场要建设阅报栏、电子阅报屏和公益广告牌,并加强日常维护,及时更新内容。配备体育健身设施和灯光音响设备等,有条件的可搭建戏台舞台。
国家住建部、发改委关于批准发布《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标准》的通知(建标〔2012〕44号)规定,乡镇综合文化站室外场地主要包括:室外活动场地、绿化休憩场地、道路及停车场地等。配备必要的电灯光照明、体育健身等设备和专业器材。引导城乡居民依托乡、镇综合文化室、文体广场、等公共设施就近参加各类文体活动。
二、建设必要性
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基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投入力度。文化部门先后实施了文化站建设工程、农家书屋工程、电影放映惠民工程、流动文化服务进基层等,基本实现了乡镇文化站、村文化室(农家书屋)全覆盖,满足了群众读书看报看戏看电视看电影听广播需求,但寨子镇区唯独缺失一个文体广场。
三、建设的内容
依托寨子镇文化馆,规划建设一个文体广场。包含广场活动区和体育健身活动区,满足举办群众性文化演出、群众广场舞、散步、篮球、羽毛球、乒乓球、健身等需求。同时进行绿化、美化、亮化,设置宣传栏、休闲区。
四、建议
县财政部门将寨子镇文体广场建设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县城乡建设和规划部门制定寨子镇文体广场建设的具体标准,县国土部门在文体广场建设用地方面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