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综合整治农村人居环境 建设美丽乡村的提案
县政协委员、寨子镇组 任明永 赵增亮 袁军生
近年来,中央和省、市委高度重视农村卫生环境整治工作。党的十八大提出“五位一体”发展战略,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到2020年,全省农村公共卫生、基础设施、人居环境、公共服务、社会事业、生态文明等方面建设有明显进展,农民生活质量和文明素质有明显提高,形成具有特色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作为京津冀一体化,顺应当前发展形势,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大力实施“乡村清洁美”工程,美丽乡村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进程中,也出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是村庄规划建设没有待进一步规范。村庄存在无序建房、占用耕地、浪费土地、乱搭乱建等现象。
二是环境卫生状况有待进一步改善。农村垃圾、污水等未能有效治理,“脏乱差”现象依然严重。
三是乡村产业基础有待进一步夯实。多数村庄仍然是传统的农业产业经营模式,缺乏主导产业支撑。乡村休闲旅游产业开发较少,带动能力不强。
四是村民文明素养有待进一步提高。不少村民卫生保洁意识、生态保护意识不强,习惯于就近倾倒垃圾、随意排放污水,没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农村文化生活单调,村民仍习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传统生活,封建迷信、赌博等不良风气在一些乡村还比较盛行。为此,我们建议:
(一)强化村庄规划管理,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要坚持规划引领,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目标,按照“既有共性之美、又有个性之美”的原则,根据各地自然禀赋、优势资源、传统文化、特色产业发展、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环境综合整治等,科学编制各具特色的村庄建设详规,尤其是做好特色示范村的乡村规划、基础设施、拆旧建新、立面设计改造、村庄美化亮化和特色产业发展等专项规划,建成一批“规划科学布局美、特色鲜明建筑美、生态自然环境美、产业发展生活美、乡风文明和谐美”的美丽乡村示范点,实现“一村一景”、“一村一品”,充分彰显乡村的特色和韵味。
(二)全面推进村庄综合整治,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一是大力整治农村生活垃圾。因地制宜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户收集、村集中、镇转运、县处理的收运处置体系,全面清理村庄周边道路、村内街巷道、房前屋后、公共场所及其它卫生死角的各类积存垃圾。建立健全卫生长效保洁机制,以自然村为单位,设立保洁员,加强村庄日常保洁和公共基础设施日常维护。二是大力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推广污水生态治理模式,采取雨污分流、生物厌氧池、人工湿地等污水处理方式,对“农家乐”、畜牧产业及农村生活污水实行无害化处理。结合开展“三清”(清垃圾、清水体、清堆放)和“五改”(改路、改水、改厕、改灶、改房)工作,逐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使农村始终保持山青、水洁、地净、景美。三是整治畜禽养殖污染。全面实行村庄内畜禽集中圈养和污染综合治理,鼓励畜禽养殖户、经营户结合沼气推动改厕。积极探索农村改厕新模式,普及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结合省市中小河流域治理工程的实施,将靠近村庄的河堤建成乡道和绿道,全面整治村庄内外小河小溪、沟渠池塘,恢复河道生态功能。四是大力推进绿色村庄建设。实施街道两侧、村庄公共绿地、庭院绿化美化工程,做到路边有树木、庭院有绿荫、活动有绿地。继续实施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加强对畜牧水产业的环保审批和监督。推广再生能源和太阳能利用、土地资源节约利用、农业生产节水节肥节能新技术。
(三)大力发展特色生态产业,形成宜居宜业宜游的发展新局面。一是坚持产业富民。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大力发展各类特色农业产业,努力构建高效的农村生态产业体系,力争每个村庄都有1-2个主导产业。完善支持乡村生态休闲旅游发展的优惠政策,大力培育发展乡村山水旅游、休闲农业、民俗文化、民间艺术、红色文化等新业态,打造一批集观光、休闲、养生、度假于一体的特色民宿等体闲旅游项目,形成“一村一品”、“一村一特”品牌。二是坚持创业富民。出台鼓励农民创业的优惠政策,积极引导农民向第二、三产业转型,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服务业、农副产品加工业。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农耕文明、手工作坊等具有人文历史的农家小型博物馆。强化对农民的创业培训,着力构建农民创业公共服务和社会服务体系,为创业农民提供项目信息、创业指导、融资支持、政策咨询等服务。三是坚持改革富民。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改革,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培育更多的有机绿色农产品生产经营业主。加快征地制度改革,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的相关政策。加快农村集体林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产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加强农村“三资”监管,优化完善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和县、镇、村农村产权管理服务交易平台,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宅基地使用权等农村资产产权,按照市场原则实行公开、规范、有序流转,切实增强农村经济发展活力。
(四)创新统筹协调工作机制,确保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取得实效。一是些落实管理主体。建立市县两级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领导协同机制,出台有关推进治理工作的实施细则。推动“两个重心”下移,成立村组理事会等村民自管自治组织,负责村庄日常管理,保持村庄良好风貌。二是要制定和完善村规民约。深入推进乡村道德讲堂建设,发挥礼序家规、乡规民约的教化作用,使村庄卫生保洁、设施维护、绿化养护等方面形成长效管护,彻底解决农村的脏、乱、差问题。三是要注重教育引导。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不断丰富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提高村民社会公德。开展创评活动,定期组织村民开展“清洁户”、“文明户”、“信用户”、“南皮好人”、“五好家庭”等群众性评比活动,调动村民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积极性。
(五)加大资金投入,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有效的财力保障。将美丽乡村发展规划纳入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县财政每年预算要安排不低于当年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的专项资金,实施以奖代补的办法,加大美丽乡村各项基本建设的投入。拓展美丽乡村建设资金投入渠道,引导乡村用好用足用活各种惠民强农政策,整合精准扶贫、农村危房改造、中心村镇建设、生态移民等项目资企,并积极争取中央、省财政资金支持美丽乡村建设,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有效的财力保障。
(六)加强督导考核,切实提高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执行力。把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纳入县域经济考核,并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价考核的重要依据,以目标倒逼进度,以考核催生动力,确保美丽乡村建设顺利推进。建立工作督查和情况通报制度,定期对美丽乡村建设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现场打分排名,对进位明显的乡镇进行奖励、对推进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格问责,并责令限期整改落实到位,以真督实查促进真抓实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