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开发区《影响环境报告书》个别条款进行修改的建议
县政协委员、宏泰五金制造孙洪亮
2018年县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明确了在吴家坊开发区成立电镀园区。2020年已启动了电镀园区项目,到目前已立项,正逐步加快各建设阶段。因县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有不能含氰镀种的要求,该要求直接影响了南皮县表面处理的发展,我县多家企业是航天企业、军工企业、船舶企业的合作伙伴,高端加工件离不开电镀,电镀离不开含氰镀铜打底。国家发展改革委修订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现公布2020年1月1日起实行,第120页,在限制类发展的行业中第(十八)条中,明确写明1.含有毒有害氰化物电镀工艺(电镀金、银、铜基合金及镀铜打底工艺除外)。该项明确指出电镀金、银、铜基合金及镀铜打底可以用含氰镀种的。
故建议相关部门对《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关于含氰镀种不能存在的决定予以考虑及时修改完善,以便为我县五金行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