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县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情况的调研报告

农业科技组
2020-07-09

关于我县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情况的调研报告

农业科技组


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是发展现代农业、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必由之路。根据县委工作安排和县政协年度计划,今年二季度刘汉军副主席带领政协机关和农业局有关同志及部分政协委员,通过实地观摩、座谈交流、调阅资料等形式,先后到四个乡镇和17家涉及农村土地流转企业展开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县土地流转基本情况

根据中央和省市关于农村土地流转的文件精神,近年来,我县不断加大力度,积极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引导农民开展土地经营权流转,农村土地流转步伐明显加快。

()流转趋于规模化、产业化。按照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统计,我县家庭承包经营面积为60.32万亩,20184月中旬,全县依法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面积为24.43万亩,土地流转率为40.5%,其中流转入普通农户面积6.12万亩,流转入合作社6.68万亩,专业大户面积6.39万亩,家庭农场1.5万亩,其他经营主体1.05万亩,流入企业2.69万亩。50亩以下流转面积占比17.64%50500亩小规模流转面积占比74.66%500亩及以上大规模流转面积占比7.7%。这些流转的土地多用于粮食作物、水果、蔬菜、养殖、林业、观光农业、光伏发电的规模开发,基本形成了产业化雏形。

() 流转趋于多元化、多样化。从流转主体看,实力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参与流转,成为推动我县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力量。转入这些经营主体的土地累计达到流转总面积的82%。如温氏集团南皮分公司近年流转到手土地达1500亩,盛德公司已经营3300亩流转土地。从组织方式看,由县、乡()政府、村组集体组织引导和农经部门指导流转的方式已逐步代替农民自发流转的方式并成为我县土地流转的主要形式。据统计,2017年由县财政补贴支持的大运河绿廊项目,涉及刘八里乡和冯家口镇18个村,共一次性集中流转土地达 1.6万亩。从土地权属变化关系上看,有转包、转让、互换、租赁和委托等多种方式。乌马营镇白坊子的小堰谷物种植专业合作社(110户入社,耕地800),保持入社农户承包权属不变,获得中科院农机和用种等方面支持,实施供种、耕作、施肥、用药、收售“五统一”托管模式,小麦亩产由起初500多斤到增幅50-80%左右。今年“小偃81”繁种小麦单产达到700多斤,价格达到1.4元每斤,远高于一般种地收入。

()流转效益实现了双赢化。通过土地流转,受让主体实现了土地的规模化经营,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益。对流出承包地的农户而言,不再操心生产投资、劳力付出和产品销售问题,在坐享流转收益之外,有的被返聘成为“农业工人”,有的实现转移就业,又增加了一份劳务收入。因而,成功的土地流转能使流转双方互利双赢,可使经营有方者添上“翅膀”,也会对受周边农户产生吸引效应。寨子镇梁庄村的舜华农场有流转土地120亩,四年来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坚持种养、加工和体验旅游综合经营。与山西农大和河北农大长期合作,开发出“金花葵”系列专利产品。目前农场产品营销布局已迈上台阶,并拟定出扩展用地规划。

()流转的管理服务系统已有效运行。县级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和各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已经建立,负责土地流转合同的签订、保管工作。成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委员会及其仲裁庭,及时解决农村土地纠纷。据了解,全县已签订耕地流转合同23026份。

  二、存在的问题

()土地流转法律政策宣传还不深入。有的基层干部对土地流转的重要意义认识不够,对相关法律政策了解学习不透彻,政策宣传不到位,使部分群众在认识上产生误区:怕土地流转后丧失承包权或因政策不稳失去土地,因而流转不积极。

()管理服务体制不够顺畅。有的乡镇农经站管土地流转服务,有的乡镇农办承担这一业务;有的存在职责不明、管理缺位问题,有的基层负责人变动频繁,缺乏工作能力;目前全县无流转供求信息收集和披露平台,造成流转对接信息闭塞。

()流转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一是流转书面合同签订率低,尤其是农户间转包、互换等小面积的土地流转,大多只有口头协议,单靠诚信维持交易。王寺镇某村有人承包20亩地搞大棚蔬菜种植,几年来生产效益很好。曾几度主动与出让农户协商签订书面租地协议,均遭到拒绝,至今依然每年结算一次租金。二是流转合同不规矩。流转合同还存在着主体不当、约定不明、责权不清、流转期限超出承包期等问题,造成一定的纠纷隐患。寨子镇某村委会“一身三个角色”,同时作为土地承包发包方、受让方和见证方与众多农户签订流转合同,然后转包给第三人经营。由于经营失败,第三人把土地退还给村委会。致使该村负责人接手后每年都赔钱维持种植,苦不堪言。三是许多大宗土地承包费存在“虚高病患”,造成一些经营者因亏损难以为继。据业内人士测算,当前我县土地流转大户如种植普通大田作物,其土地租金盈亏分界线为每亩每年700元。而事实上受土地流转“行市”看涨影响,我县近四成已流转大宗土地承包价格超越此数,有的达到1000元。三年前冯口镇某村有人通过竞价以每亩1000元承包村南一千余亩土地种植小麦玉米,由于连年亏损,通过协商将承包价降至700800元,仍然因拖费欠费造成农户上访,现今已诉诸法律。

()流转主体融资困难。农业生产经营投入大、周期长、收益低,属于典型的“扔钱多、回钱慢”买卖。虽然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扶持政策,但由于经营主体缺乏可抵押物,金融部门实际操作困难,造成运转项目贷款难,使得部分流转大户陷入缺资困境。大运河绿廊项目有两家实体分别经营流转土地一千几百亩种植果树,不到一年时间已经各自投资1000万元左右,后期尚需较大投入。舜华农场手握订单项目,也是苦于“找米下锅”。

()经营主体经营水平较低,且受限于经营条件。调查中发现,我县大多经营主体仍采用传统种植模式,缺乏内行人经管,种植科技水平和管理水平粗放,农产品及其衍生品科技含量不高,在市场竞争格局中没有优势可言。一些经营者的大型农机具使用水平较低,雇工费用居高不下。有的受制于水利电力条件及场地环境,影响收益。小偃谷物种植合作社几百亩耕地只有一眼深井,常靠肖圈干渠补水。

()风险防范意识不足。目前,我县依然缺乏完善的风险防范机制。土地流转后,经营主体若因投资决策不力、自然灾害或市场变化等原因,造成履约困难,不能及时兑现土地租金,甚至放弃经营,其风险和损失可能会转嫁给农民或政府,滋生社会不稳定因素。

  综上所述,我县农村土地流转受各方面制约,土地流转面积占农民承包地总面积的流转比率仍然偏低。土地流转工作成效和先进地区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我们必须进一步矫正认识,采取得力措施,确保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三、几点建议

()加强宣传政策,疏通基层干部群众思想认识。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基本保障。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土地流转过程中,要加大有关政策的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把政策给农民讲清楚,使他们卸下思想包袱,放心大胆地支持配合流转工作。

()着眼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做好土地流转的规划布局。一要准确把握土地流转工作定位。应通过调研论证,确定土地流转的工作目标和实现策略。综合当前情况,建议政府依然要加大力度,继续推动土地流转工作深入开展。我们倡导,土地规模经营者的起步流转面积以200300亩为宜,整个土地流转工作以稳扎稳打、循序渐进为宜,以发展高效农业、订单农业为宜。二是土地流转的行业导向要与我县农业园区建设方向相结合。既鼓励发展规模种养业,更支持延伸农产品产业链条的加工业和服务业,推进生产、加工、物流、营销和谐发展,融入到建设高效、绿色、循环式农业园区布局之中。

()健全保障机制,确保土地稳健流转。借鉴先进地区经验,一是进一步健全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管理服务网络。明晰各自职责分工和运转流程,完善运行机制。树立依法流转意识,严格执行流转程序。继续做好政策咨询、收益评估、文书管理、合同鉴证工作,把好流转准入关、合同签订关及资料归档关。二是加大政策资金和金融扶持力度。建议财政部门列支专项资金,对具有一定流转规模、辐射带动作用较强的经营者予以奖励,并整合各类支农资金,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机作业能力及农业科技应用的投入;探索设立农村土地流转风险担保基金,研究制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大型农机设备等作为抵押物的办法。进一步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三是建立风险评估和纠纷调处机制。要着手建立健全土地流转评估机制。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和颁证工作“回头看”,解决好遗留问题和潜在隐患;结合市场导向,适时发布土地流转指导价格,防止出现过高过低问题;对各类受让主体的经营能力、规模效益及市场定位等方面展开综合评估,提出适应建议,防范经营风险;完善仲裁庭能力建设,及时调解、仲裁土地流转纠纷,保护稳定和谐局面。

()积极培育造就一支懂经营擅管理的经营者队伍。对于经营者群体,一是培养提高队伍成员能力。要定期组织他们开展农业政策、农业技术、经营能力培训,为他们提供互相交流、外出观摩、共享资源的信息平台,及时搭建协会组织,组建微信交流群。二是改善他们的发展环境。对于土地流转形成的这些新型“地主”,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要对他们高看一眼厚爱一层,我们既要“扶上马”,更要“护全程”。要及时了解他们的经营需求,帮助化解经营难题,提供周到必要服务,护佑他们稳步前行,扶持他们成长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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